如果您是一位创业公司的创始人,美国签证可以为您和您的业务打开新的大门。美国拥有有利于创业的环境,包括巨大的市场、繁荣的创新生态系统等等。
创业环境让你有机会测试你的想法,尝试新的商业方法,并利用创意思维、冒险精神和适应能力来获得动力。国际创始人通常因以下一个或多个原因申请美国签证:
- 庞大的客户群:美国拥有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之一。
- 丰富的融资机会:风险投资和天使投资活跃。
- 充满活力的创业生态系统:硅谷等地聚集了众多科技公司和创业人才。
- 合作机会多:可以与其他初创企业和行业领袖合作。
- 人才优势:可以招聘到全球顶尖人才。
- 全球创新中心:美国是全球创新和技术发展的中心。
那么,你有哪些选择?
E-1 和 E-2 签证
E-1 签证(条约贸易者)和 E-2 签证(条约投资者)是针对与美国有条约的国家公民的非移民签证。这些签证允许来自条约国家的创始人,在美国从事实质性的贸易或投资活动。
E-1 签证允许个人在美国为一家在美与母国之间进行大量贸易的企业工作。
E-2 签证允许创始人向美国商业项目投资大量资金。
资格与要求
来自与美国有相关条约的国家的创始人可以申请这些签证。
让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资格要求——请注意,这些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条约有所不同:
- 该企业必须保持条约国的国籍,也就是说,申请签证的企业必须是来自与美国有相关条约或贸易协议的国家。
- 业务的主要所有权或控制权必须由条约国的国民持有。
- 交易者或投资者必须在美国拥有相当的投资或交易额。
EB-5 创业签证
EB-5 签证是一种基于就业的移民签证,通过在美国新商业企业中投资大量资本并创造就业机会获得绿卡。
EB-5 签证为符合该项目投资和创造就业要求的创始人提供了获得绿卡的途径。
资格与要求
所需要的投资资本包括现金以及所有属于并由移民投资者控制的实体、个人或混合有形资产。合并资本将以美元的公平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在目标就业区域,最低投资额为80万美元。签证申请包括基础设施项目。
至少必须为符合资格的美国工人创造十个全职工作,并且EB-5投资者必须将所需的资本投资于新的商业企业。
L-1 跨国公司高管签证
L-1 签证是为跨国公司内部调动人员设计的,允许跨国公司将关键员工调派到其美国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这对于在海外有成立公司的创业者来说是合适的。
L-1 签证为符合条件的公司内部调动人员及其家属提供非移民身份,允许他们在美国暂时工作和生活。
创业者如果是外国公司的所有者或高管,并计划在美国设立办事处或已经在美国有业务存在,可以申请 L-1 签证。
资格与要求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申请者必须在过去三年内,至少连续在外國公司工作一年。
- 美国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应与外国公司有合格的关系。
O-1 签证:具有非凡能力或成就的个人
O-1 签证是针对在特定领域(包括科学、教育、商业、艺术或体育)具有非凡能力或成就的个人。其家属也符合资格。
O-1 签证授予临时非移民身份给其持有者。
资格与要求
O-1 签证根据所涉及的能力类型进行分类。根据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它们是:
- O-1A:在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非凡能力的个人(不包括艺术、电影或电视行业)
- O-1B:在艺术领域具有非凡才能或在电影或电视行业中取得非凡成就的个人
- O-2: 将陪同 O-1 艺术家或运动员参加特定活动或表演的个人
- O-3:O-1 和 O-2 签证持有者的配偶或子女
要点:
申请者必须提供卓越能力的证据,例如奖项、出版物、会员资格或评审角色。重要的是要注意,O-1 签证仅限于在其领域中属于极少數顶尖人才的个人。
申请者必须计划暂时来到美国,继续在其卓越能力领域工作。这些领域的一些例子包括科学、教育、商业和体育。
这些签证根据项目或任务的性质,授予特定的期限。
它们不会直接导致永久居留。
结论
作为创业公司的创始人,获得美国签证可以为个人和职业成长开启卓越的机遇。
请记住,签证流程可能很复杂,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可以大大提高您成功的机会。我们提供公司注册、合规服务,以及接触各個领域专家和专业人士的网络——包括移民方面。点击下方立即开始您的公司注册。